老闆,你要怎麼做【02】虛寶該給誰?

對於線上遊戲廠商來說,盜帳號的問題是非常讓人頭痛的。而因為盜帳號所衍生出的後續問題,在處理起來時更是讓遊戲廠商傷透了腦筋。今天這篇文章,銀狐要請各位讀者換個立場,請你們站在遊戲廠商的身份想想,當你遇到這個狀況時該怎麼辦。

今天要模擬的狀況如下:

各位老闆 (指的是各位讀者啦) ,你的公司旗下有款知名的線上遊戲。這款線上遊戲已經營運了兩年多,也有非常多的玩家基礎。正如同所有熱門的遊戲一樣,這款遊戲的虛寶交易也非常熱絡,遊戲中一把十神兵+10大天使之劍在交易網站上可以賣到好幾萬元。

在遊戲中有位 A 玩家,從這款遊戲開始測試就是本遊戲的忠實愛好者,兩年多的努力,他前一陣子終於在遊戲中打造出了一把+10大天使之劍。不過很不幸的,這位 A 玩家的帳號上週被盜了,今天他上線的時候,發現自己帳號的全部財產 (包括這把+10大天使之劍) 不見了。

身為玩家的他自然不甘如此損失,因此向您的公司來報案。負責追查這事的工作人員在查詢計錄後,發現了這把+10大天使之劍的下落,這把神兵在三天前從 A 玩家的帳號轉移到另一位 B 玩家的帳號身上,然後當天 B 玩家將這把神兵透過遊戲中的交易系統賣給了 C 玩家。

為了追查這件事,自然要調出這兩個帳號的相關資料。B 帳號是個新創的帳號,註冊資料都亂填的,看樣子是盜號的人特別創的;不過 C 帳號卻是個老玩家,他和 A 玩家一樣是從測試期就開始玩這款遊戲的。從交易的記錄來看,C 玩家為了購買這把神兵付出了數十億的遊戲幣,看起來他應該是個無辜的第三者。這位 C 玩家平均每個月會在這款遊戲中花數千元,是位非常好的客戶。至於交易到 B 玩家帳號上的數十億遊戲幣,經過追查後,發現在這三天中分別交易到數十個不同帳號身上。

好了,現在問題來了。身為老闆的你,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是將這把神兵追回還給 A 玩家?還是讓 C 玩家繼續保留這把神兵?對於身上有 C 玩家購買神兵的那數十個帳號,要怎麼處理?

13 comments

  1. 將C的武器還有財產還給A,
    還給C購買該武器的遊戲幣
    凍結B所有相關帳號,並徹查ip紀錄,B另外還會受到A的報案
    我們只能管好自己所能處理的事,另外私下的事不予干涉

  2. 法..畢竟是道德的底線。
      個人的做法是把這個案子做為特例與榜樣來處理。剛好涉案的道具有眾所囑目的東西,把這個案子當作一個形象塑造的機會再好不過。
      停止服務直至全案偵結。將A的所有東西追回來,把善意第三者(C等等眾人)所花的錢都追回來。
      接著緊急研擬防盜相關配套措施。
      全部好了之後才重新開放服務,並對時間制使用者做補償。
      至於真正的犯罪者-畢竟法律還管不到這,就只好私下用其它手段解決了。個人是不怎麼期待警察機關的,畢竟又沒繳幾個稅金。

  3. 無辜的C玩家沒損失啊,返還神兵但也拿回當初的遊戲幣。

    現在是A玩家雖拿回神兵,但需要補償C玩家當初的遊戲幣,這個若按照消保官的認定,那麼只好先由遊戲公司"代墊",然後再由遊戲公司向犯罪者求償。

    至於消保官主張的讓C玩家保有神兵,在刑法上與民法上都是違反常理。

    1. 實務上就是有消保官這麼認定,
      還說「反正都是數據資料, 你們就複製一份給玩家就好了嘛」

      1. 這就是術業有專攻,隔行如隔山。

        法界人士對於所謂"電磁記錄",除非是程式碼或是圖檔認為有智慧財產權,其它非機密性/非實驗數據性的,僅只是一般流水帳的記錄(例如遊戲中的等級/經驗值/能力/裝備屬性等等),他們認為沒什麼價值。

        殊不知這些看似流水帳般的對法界人士屬於無意義的數值,在遊戲當中卻會起著關鍵的影響力,而可能使一個遊戲世界失衡而崩潰,導致一款遊戲的覆滅,這同樣對遊戲公司而言是極大的價值。

  4. 這個其實可以參考我國刑法與民法對於”贓物罪”等相關規定.

    依照刑法與民法, C玩家不能保有這把神兵, 必須歸還給A玩家. 至於C玩家所付出的遊戲幣, 則要看C玩家是否知悉神兵是贓物。 若C玩家明知是贓物而仍執意交易,則不但神兵要返還給A玩家,所付出的遊戲幣也不會獲得任何補償。 但若C玩家是無辜的,則神兵雖要返還給A玩家,但A玩家需要補償C玩家當初付出的遊戲幣,至於A玩家付出遊戲幣的損失,應該向犯罪者追討(討不討得到在此不討論,就如同家裡遭小偷了,除非警察幫你抓到小偷,否則你一定有損失。)

    至於犯罪者B玩家將不法遊戲幣再交易給D,可比照前述的精神處理。若D為知情,則不法遊戲幣予以沒收(這種情況恰好可補償給A玩家從無辜C玩家處”購回”神兵的金額)。若D為不知情,則不做任何處理。A玩家的遊戲幣損失必須由犯罪者處討回。

    1. 要不要去給消保官們上個課?

      我們偉大的消保官的認定是A和C都是消費者, 所以他們都不能有損失, 因此要遊戲公司複製一份還給A.

    2. 這個處理的流程中有個盲點,遊戲公司是依遊戲記錄檔在處理事情,對於真實世界裡玩家是否認識或是共謀其實是很難判定的。

      假設這一夥人A,B,C,D全部是共謀,而且偽裝得很好讓人看不出它們是認識的,那麼最後的結果就是A拿回了神兵,C拿回了遊細幣,D因為看似是不知情者,所以他拿到的遊戲幣也不能追回。

      這樣的結果,等於是遊戲公司另外生出一筆錢來還給C,和複製一件神兵的結果其實是差不多的。這樣做,有心搞鬼的玩家會利用這個規則來複製金錢。

      1. 其實別說遊戲世界可以搞鬼, 現實世界的問題也類似, 同樣也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

        例如A是個古董收藏家,幫自己的收藏保了巨額的失竊險,再跟B串謀,請B來行竊。如果偽裝得很好讓保險公司看不出,那還不是等於保險公司被詐欺了。

        1. 所以我才會說你的這個處理方法並不適用,因為裡面有漏洞給想要搞鬼的玩家鑽。

          1. 這個不是”我”的處理方法,

            這是法律專業人士所訂出來刑法跟民法的處理方法,
            事實上全世界也沒有什麼更高明的法律能解決這個問題. (請注意法律本來就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

            要想完全解決問題, 除非完全杜絕犯罪. 要想完全杜絕犯罪, 就必須全面監控.

            在遊戲世界的全面監控, 就是記錄所有IP, 以及神兵轉移之前有緩衝時間(例如24小時), 期間你會接到遊戲客服人員打電話給你確認身分跟確認交易, 否則神兵不轉移, 交易直接被取消.

    3. 我觉得还有一个解决方法,就是相关玩家全部账号回档到事件发生前,A玩家是全部财产被盗,不是一把剑找回来就能完事的。C玩家游戏币自然也能够退回,B账号被封是肯定的了,所有与其交易游戏币的账户追回游戏币(其实也等于回档),如果情节严重起码也得封个三五天到一周号。如此一来不再存在串通的问题,也不用管B与D是否对销赃之情,运营商的损失也降得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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