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話題】官方授權的『私』人伺『服』器


經常在玩線上遊戲的網友,有的時候可能會冒出『如果這個遊戲給我來操作的話會更好玩』這樣的想法。不過想歸想,大多數的人不過是想想而已,很難真的實際去做。有少部份的人,透過特殊的管道取得遊戲的私服程式,自己開了個伺服器私下玩玩,藉此滿足自己的想法。

不過私服畢竟不是完整的遊戲。而且私服自己私下偷偷玩沒問題,要是開放給其他的網友去玩,就有可能會背上法律問題。因為遊戲公司是不會坐視有人拿著自家的遊戲去私設伺服器,分掉原本應該要流入遊戲公司老闆口袋的錢。

由韓國CCR製作,台灣由OMG代理的《RF Online》這款遊戲,最近打出了『只要30萬就能入主遊戲做老闆』的宣傳,準備開放遊戲給有興趣的玩家加盟,玩家可以依自己所想的對遊戲設定進行調整,然後營運這個『特別版』,日後的營收再與原廠以及OMG進行拆帳。

只要30萬!入主遊戲當老闆網頁:http://rf.me2.com.tw/Event/2013/20130117/index.html

由於OMG這間公司『獨特』的行事風格,該公司這個舉動自然也引來了各種不同的聲音。裡面當然有理想派的玩家夢想著可以創造一個玩家喜歡的世界,也有著認為OMG這行為根本是種把已經沒有商業價值的遊戲再榨一次的批評。對於這件事情正反兩面的意見都有,不過沒有實際營運過線上遊戲的玩家所想的某些未來的夢想似乎有些不切實際。

其實OMG這樣的舉動並不是首創,在銀狐的印象中不記得是那個國家的線上遊戲,就曾經有過所謂的『網咖獨立伺服器』。當時那款遊戲所採用的,是和不同的網咖系統談妥條件,然後分別為不同的網咖開設獨立的伺服器。然後在這個伺服器上的營收,遊戲廠商再和網咖拆帳。由於網咖推廣這遊戲會有額外的營收,因此會更用心的在自己的網咖體系內推廣這款遊戲。

當時那款遊戲,雖然有為網咖體系架設專屬的伺服器,不過這個專屬伺服器的遊戲設定以及遊戲內容和原本的伺服器並沒有不同。而這次OMG的作法,用個簡單的說法,就是OMG準備了許多組的遊戲伺服器,如果有玩家有興趣,就可以包下其中的一台伺服器,然後包租這台伺服器的玩家,可以針對某些可調整的項目來進行更動。

就銀狐個人的看法,這樣的作法雖然名義上叫作『加盟』,但實際上比較像是『包台』。對於某些《RF Online》遊戲中的大款玩家,或許會有『不如包下一台伺服器自己玩爽爽』的想法。而OMG的這個舉動,似乎是在為這些玩家打開一扇有官方服務的私人伺服器(簡稱私服)的大門。

某些對這個加盟有興趣的玩家,以為加盟了就可以把遊戲調整到自己想要的模樣,在這裡銀狐要先澆這些人一點冷水。銀狐不確定OMG和《RF Online》原廠CCR對於這個客製化伺服器能做到什麼程度,不過就以自己曾經開發/管理過線上遊戲的經驗,可以推測能夠做調整的應該都是些參數檔。原本遊戲裡就有的Bug以及設計不良的地方,只要原廠CCR不修正,在這個玩家客製化的版本中也一樣不會修正;而原始版本裡沒有的東西,也不會在玩家的空想下就自己冒出來。換句話說,這個客製化的版本應該不會和原始的版本差距太大。

其實同樣的想法,銀狐在營運遊戲的時候也曾經冒出來過。那時有幾位很盧的大戶玩家,每個月消費的金額都很龐大。但是這些玩家仗著自己的消費額很高,不斷的要脅我們必須要進行某些遊戲內容的修改。而這樣的修改雖然這幾位玩家很喜歡,但是我們推測真的這麼改了會有更多的玩家不喜歡而離開遊戲。當時我們曾經開玩笑的說,不如就另外開一個伺服器給這幾位大戶玩家玩,然後這個伺服器就針對他所想要的去進行修正。反正這位玩家每個月的消費金額這麼大,光憑他一個人就可以支持該伺服器的營運支出。

當時這個開玩笑的說法營運單位也很有興趣,也曾經真的估算過如果要開設這樣一個伺服器,那麼這幾位玩家的單月消費要到達多少金額才划算。營運單位當時算得很高興,認為這麼做搞不好會找到一條新的財路。但是最後當我們討論到當這個專屬伺服器的玩家的單月消費不足相關的開支時該伺服器該如何處理,這個事情最大的問題就冒出來了。

在傳統的線上遊戲營運模式中,當遊戲的伺服器玩家人數過低或是單一伺服器的營收太低時,遊戲公司會採用的手段就是伺服器合併。當沒有伺服器可以再進行合併時,大多數的遊戲公司會選擇關閉遊戲。但是在這個大戶玩家專屬伺服器的方案中,若是這幾位大戶玩家停止消費時,它們的資料似乎就不能這樣直接合併到其他伺服器中了。

舉例來說,如果今天一款遊戲有甲、乙兩個伺服器。甲伺服器是原始設定,乙伺服器則是被某大戶包下來的專屬伺服器。這位大戶要求遊戲修改獲得經驗值、金錢都是原本的10倍,這樣他玩起來才會覺得爽。等到大戶停止付費,乙伺服器上的角色若是併回甲伺服器,請問甲伺服器上的玩家會做何感想?

如果乙伺服器上的資料不併回甲伺服器,那麼當乙伺服器某個月的收入不足以支付相關的營運費用時,那麼乙伺服器就應該關閉,所有在乙伺服器上的玩家資料就這樣成為沒有用的垃圾,那麼那些在乙伺服器上的玩家會不會抱怨?

就目前OMG所提出的《RF Online》加盟說明來看,30萬所取得的是六個月的伺服器使用權。在不提前解約的狀況下,這個客製化的伺服器至少可以開半年。不過半年後,如果加盟者不願意續約時,那麼這個加盟者的伺服器上的玩家資料會如何處理呢?

當然,若是不考慮賺錢的問題。如果真的是對《RF Online》有愛的玩家,願意花30萬包台,在六個月內享受一款自己喜歡的遊戲其實也不錯。算算六個月30萬,每個月不過5萬元。如果能找幾位同好一起分擔這個金額,那麼每個人的負擔也不會太大。

只不過若是選擇了這條路,原本在舊伺服器裡投資的時間、金錢也只能保留在舊伺服器裡就是了。


2 comments

  1. 剛剛有去看了,銀狐大人所連接的網頁,一整個無語!!
    果然是一個生財之道(對OMG而言)

    這種全套外加自負營虧的加盟方式,先為公司入一筆基礎30萬資金!!
    爾後的呢?? 看不到的呢?? 30萬不是買斷全套服務
    往往公司不會直接把所有的消費,搬到臺面上來!!

    都是一點一滴的挖坑給加盟主跳

    包裝越完美,坑通常很深(跳下去,想爬起來很難)很大又很寬(想閃想躲又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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